关于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卡通人物形象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鼓励群众参与到健康知识普及的具体实践中,提高公众对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的认知度,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决定开展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卡通人物形象征集活动。

 

现向全社会公开网络征集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卡通人物形象。

 

 

主办单位 / 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

承办单位 / 中国家庭报社

 

 

最终确定作品(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税前一万元,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税款)。

 

 

(一)参与方式:个人投稿、多人合作投稿,或以机构/单位名义投稿。

 

 

(二)辅导类资料:参考《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等文件资料,推荐关注健康中国、中国家庭报等公众号,以便创作出更符合设计要求的作品。

 

(三)格式要求:设计作品按A4幅面(210mm*297mm)竖式版面,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保证画面清晰。

设计作品需包括:创意形象名称;正面、侧面和背面完整效果图;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Word格式、100-200字);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作者需保留高精度的.max或.psd 等格式的原图,获选后需提供给中国家庭报社。

创作中要充分考虑后期制作,需绘制三视图(含:正面、正侧、背面),并为卡通形象设计至少四个能表现形象特色的动作,方便制成模型、公仔等立体化展示品,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载体传播和再创作。

 

(四)内容要求:以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为主题,形象生动,内容积极,具有象征意义,通过卡通人物形象标识,把健康知识、健康理念、健康技能广泛地向全社会传播,从而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养水平,如:提升关于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维护健康的知识和技能。

充分体现“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理念的形象特征,便于理解、识别和记忆,易于传播,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艺术性,视觉形象鲜明,符合大众审美,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和年龄人群的普遍认同。

能适应各种介质的拓展应用。所有创新应基于结构功能的可实现性与可生产性,参赛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或有悖于社会道德和风俗的内容。

 

(五)提交方式:将电子版的设计图、设计概念论述及个人信息文本(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以压缩包形式,并命名为姓名+作品名字,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zgjtbxinmeiti@163.com

 

电子邮件标题为“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卡通人物形象设计作品—提报人姓名+联系方式”

 

 

作品征集结束后,由中国家庭报社成立的评审组委会初审出符合征集条件的30幅作品,在“中国家庭报”微信公众号设立投票页面进行网络投票。

票数前10名作品进入专家评审阶段,从入围作品优选出综合评分第一的作品成为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卡通形象。

 

 

(一)知识产权归属:获奖作品涉及的卡通形象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衍生产品所有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全部自动无偿永久转让给征集单位,征集单位有权单独申请著作权或商标登记权登记;征集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未经征集单位许可,包括参赛者本人在内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该卡通形象和名称。

征集单位对获奖作品在相关媒体展播时,参赛者本人享有获奖作品的署名权。其他未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本人所有。

参赛者严禁抄袭或仿冒别人的产品或设计作品。一旦发生参赛者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与他人就参赛作品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问题,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因参赛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导致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大赛和组委会造成的损失。

设计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投稿行为即表明设计人对本方案内容的充分认可,并遵守相关约定。

 

(二)争议处理:如参赛者之间因为参赛事宜或参赛作品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当协商解决。

如果参赛者各方无法自行解决争议,则大赛征集单位可以从中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各方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如其他方对参赛作品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则由参赛者自行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注: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卡通人物形象征集报名表——点击下载

 

2020年7月29日 08:54
首页    健康中国行动    文字列表    关于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卡通人物形象征集活动的通知

推荐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相关文章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单位联系。

健康中国行动

 

从此刻 向未来

扫码二维码

关注官方微信

扫码二维码

关注官方微博

扫码二维码

关注微信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