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九)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持续优化生育政策,积极探索出台生育支持措施,努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环境。为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024年3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经验宣传征集活动。活动聚焦2021—2023年全国100个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征集总结他们在组织领导保障、人口服务体系、托育服务发展、生育支持政策、优生优育服务、家庭保障措施、生育友好氛围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中国家庭报对部分征集案例进行摘编展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全面落实政策 完善六大支持体系
2023年末,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常住人口198.52万人,年度人口出生率6.15‰,优于省市整体水平,荣获“全国生育友好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该区全面落实政策,完善党政统筹、普惠托育、妇幼健康、优质教育、就业保障和其他配套等六大支持体系。
党政统筹谋发展
坚持领导调研制度。江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每年专题调研卫生健康工作,一并听取了解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落实情况。坚持专题会议制度。江宁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和部门联席会议,研究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协调解决难题。坚持目标管理制度。将“落实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作为区委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要内容等中心工作。坚持专项投入制度。区财政建立计生奖励救助等生育支持方面的专项资金,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坚持队伍保障制度。区、街、村(社区)、组四级人口家庭工作网络保持健全,各项业务工作有专人做、专人管。
普惠托育出实招
江宁区现有社会办托育机构85家、幼儿园托班71家,可供托位8954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4.56个,“一街道一普惠”率达90%。强化激励保障。区财政每年安排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项奖补资金140万元,对阵地建设、普惠项目进行奖补。还全面落实备案托育机构水、电、气实行居民价格的优惠政策。推进公办普惠。
妇幼健康保安全
服务体系健全。建成以区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支撑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有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配有专职服务人员。服务特色突出。依托婚孕检一站式服务中心,引导领证夫妇学习优生优育知识,做好孕前优生准备;规范开展孕产妇建卡管理、高危评估、儿童早期发展等工作,提升妇幼健康水平。区妇计中心创成首批“国家婚前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
优质教育重均衡
推动优质资源均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健全教学视导常态化机制,不断深化中小学校本研修管理,持续推进教学改革典型推广。强化“双减”工作落实。加强学校作业管理监督指导,有效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打造“金陵微校”智慧课堂典型应用场景,促进高效互动的个性化学习课堂教学模式变革。
就业保障护权益
强化女职工就业培训。结合“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系列活动,为女性求职者开展专场招聘,帮助就业。保障女职工生育待遇。全面落实参保女职工享受包括产前检查、生育分娩、生育津贴等各项生育有关的待遇。落实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积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女职工们的合法权益。
其他配套强合力
生育登记更快捷。重点引导群众网上办理,大大提高办理效率。助力决策重科学。联合驻区高校每两年开展人口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出工作建议。婚俗改革重简约。作为省婚俗改革实验区,建立婚姻辅导员专业化团队,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组织集体婚礼活动,注意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开展婚俗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财税支持重落实。严格执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构建“生养育”全周期服务体系 描绘人口高质量发展秀美富阳画卷
走好政策先手棋 让适龄人群“生得起”
推进机制建设。健全由富阳区委书记和区长任双组长的人口均衡发展领导小组,明确27个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十四五”人口发展规划、“七优享——幼有善育”方案等,出台富阳区优化生育政策若干举措,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优化资金配置。把优化生育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统筹财政资金确保政策落地。近5年,安排教育资金108亿元,新建幼儿园、中小学35所,新增学位1.68万个。2023年,投资4.4亿元建成启用区妇保院综合大楼,落实生育支持经费2700余万元。强化政策普及。加强生育友好政策宣传,举办国际家庭日、世界人口日、关爱女童日等主题活动,每年举办人口家庭工作培训班,发布《新时代婚育新风倡议书》,建设一批生育友好宣传阵地,全区镇村二级人口宣传阵地覆盖率达100%。
出好保障组合拳 让适龄人群“养得好”
落实公共保障。废止制约优化生育的政策,清理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案642例,将入学、入户、晋升等与计划生育脱钩,将灵活就业等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分娩镇痛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女职工生育当月起6个月社会保险补贴制度,落实三孩家庭购房指标,336户多孩家庭完成小客车指标初审。上门发放杭州市第一笔育儿补助,2023年累计发放1249.8万元。优化教育资源。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落实三孩家庭子女免费课后托管服务,建立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园)“长幼随学”机制,富阳区“长幼随学”服务入选2022年全省“教共体”区域典型案例。帮扶特殊群体。建立独生子女、计生特殊家庭意外保险制度,每年安排县级公益金110万元,将计生特殊家庭纳入优先免费养老保障体系,并建立国家级“暖心家园”和全国首个家庭心理援助中心。2023年,计生特殊家庭三项制度落实率100%,发放各类帮扶资金2364万元,进一步守牢底线,温暖人心。
打好服务主动仗 让适龄人群“育得优”
推进科学生育。出台全省首个免费孕妇排畸筛查实施办法,为30周岁以上产妇免费提供“NT+四维”B超排畸筛查;建立全市首个区县生殖医学中心,启用区县母婴健康照护中心。2023年排畸筛查8713例、发现畸形儿33例,成功人工授精174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均达90%以上。数智健康养育。在全省率先启动“出生一件事”“婚育一件事”改革,实现11件事一站式办理,年均减少跑腿超4万次,人均办理缩短6个工作日。出台全市首个母婴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富阳母婴室”微信小程序实时查看111个母婴室情况。开展“5G+基层妇幼智慧健康管理”国家级试点,打造基层妇幼“快乐养育”数智健康管理新模式。普惠优质托育。出台富阳区托育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办法,将托育机构建设纳入区政府建设整体规划。创树“托起小太阳”婴幼儿照护服务品牌,建成全省首家“乳托班”“医育结合”托育机构,获全市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目前,总托位3690个,每千人口托位数4.34个,镇(街)婴幼儿照护机构覆盖率100%,“托育备案一件事”改革经验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卫生健康工作交流》刊登推广。
文/本报记者 于潇枫